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缺席判决。如果债务人宣告失踪的。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父母、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法院判决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民法典》第五十六条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