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应当退还买方支付的价款,而且因开发商的过错导致合同无效的,购房者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有权要求开发商赔偿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58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