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于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次修正于2010年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获得通过。2012年3月31日,国家版权局在官方网站公布了《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并征求公众意见。侵犯著作权的赔偿标准从原来的50万元上限提高到100万元,并明确了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