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通则》和《民法总则》的规定,债的种类包括以下几种:
1、根据债的发生原因分为法定之债和意定之债;
2、根据标的物的性质分为特定之债和种类物;
3、根据债权债务人是一个还是多个分为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
4、根据各债务人对外部的关系分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
5、按债之间的关系分为主债和从债;
6、根据债务的性质分为财物之债和劳务之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