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申请书首先应当写明申请人的具有个人信息;其次,写明申请事项、申请的事实与理由,写明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原因;最后,由申请人签字并写明时间。
【法律依据】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