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也要参与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