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一种。聊天记录可以作为债务关系的证据,但还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得到法院的认可好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