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是不可以随便把人拘留的。拘留是要讲证据的,并且要出示拘留证。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拘留犯罪嫌疑人,应当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拘留证。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捺指印,拒绝签名、捺指印的,侦查人员应当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