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教授任职资格,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担任副教授职务5年以上。截至当年年底不满45周岁的人员,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具备申请条件后,还需要专业评审,还需系统担任两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讲授工作,每学年至少为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讲授一门课程,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等工作任务。
另外,教授还要具有引领学科发展、指导青年教师、访问学者、进修教师或研究生的能力。要担任过1届以上研究生导师,或独立讲授过1门以上研究生学位课程,或指导过2名以上访问学者、青年教师、进修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