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的是企业将应收账款出售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但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具有追索权,即如果应收账款收不回时,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有权向企业索要款项。
此时应收账款的风险报酬并没有转移,所以相当于企业把这项应收账款作为质押,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