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年限会导致合同解除,培训协议中规定的服务年限不能成为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的理由,也不能视为原劳动合同的补充或合同履行期的变更,否则,企业还有按合同规定追究职工除培训费外其他违约责任的权利,除非劳动合同期内相应变更终止期限。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这一规定明确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约定服务期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