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迹鉴定,是指对人通过书写活动形成的字迹进行的鉴认、识别活动。
每个地区费用是不一样的,一般在800-2000之间。
《人民检察院文件检验工作细则(试行)》第十条规定:送检的检材,原则上要求是原件,样本材料应符合检验和鉴定的要求。
第十一条 对笔迹检验样本的要求是:
一、必须是嫌疑人亲笔迹材料。
二、与检材字体基本一致,书写速度接近、书写条件相似。
三、应有不同时期的笔迹材料。
四、有足够数量的相同单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