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产品质量申诉可以向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提交申诉书。
《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对用户、消费者提出的产品质量申诉应当予以登记并及时处理。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产品质量申诉后七日内作出处理、移送处理或者不予处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