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的公告》。此公告明确规定,乘机时,如果携带的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旅客无需航空公司批准。额定能量超过100Wh不超过160Wh的,要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才能携带,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严禁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