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大致内容:
1、女儿/儿子自某年某月某日起由女/男方抚养,直至年满18周岁,其间负责其日常生活、健康和教育等方面的监护。
2、被抚养人的抚养费及支付方式:男或女方则每年支付抚养费元,男或女方应于每年的几月几日前将女儿/儿子的抚养费汇至男或女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3、男或女方对孩子享有探望权。探望时间及方式,男或女方几月可以探望几次等等,其它内容双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进行协商。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