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房产证补办的方式是:
1、产权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到场填写丢失补证申请;
2、产权人本人拿着丢失补证申请到报社登报挂失;
3、登报挂失公告期满后,产权人持身份证原件将报纸送达不动产登记中心,当天产权人领取领证凭条;
4、按照领证凭条日期领取新不动产权证。
【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条,房地产权利人应当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依法纳税。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