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形式如下:
1、服现役;
2、服预备役;
3、参加民兵组织;
4、高等院校的学生实施军事训练。
【法律依据】
《兵役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
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人,免服兵役。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服兵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