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需提交的证据有: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二)原告应提交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书等相关证明;
(三)证明双方当事人劳动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上岗证等;
(四)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计算劳动报酬和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依法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五)有具体诉讼请求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