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赔偿范围为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交强险的财产损失赔付限额分为有责和无责,有责是2000元,无责是400元。
2、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