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老师的标准如下:
1、老师对所有学生都尊重他们的社会、文化、语言、宗教和种族背景;
2、老师始终以尊重和体贴的态度对待学生,并关注他们作为学习者的发展;
3、老师希望学生拥有某些积极的价值观、态度和行为,首先应身体力行;
4、老师应理智地、有效地与学生家长以及监护人进行交流,明确自己在学生学习活动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在学生活动中的权利、责任和兴趣;
5、老师能为学校共同生活出力,分担学校共同生活的责任;
6、老师了解其他教职员工和专家为教与学所做的贡献;
7、老师可以通过评价,通过从他人有效的实践中学习来改进他们自己的教学;
8、老师要有专业发展的动机,并且能为自己的专业发展承担越来越多的责任;
9、老师知道与他们责任有关的法定的基准,并在此范围内行事;
10、老师对自己将所教的学科有扎实的知识基础和深刻理解;
11、老师应知道学生的身体、智力、语言、文化和情感的发展对学生学习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