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国土总面积为41864平方公里,位于欧洲西部,东面与德国为邻,南接比利时,西、北濒临北海,地处莱茵河、马斯河和斯凯尔特河三角洲,海岸线长1075公里。全境为低地,四分之一的土地海拔不到1米,四分之一的土地低于海面,沿海有1800多公里长的海坝和岸堤。十三世纪以来共围垦约7100多平方公里的土地,相当于全国陆地面积的五分之一。境内河流纵横,主要有莱茵河、马斯河,西北濒海处有艾瑟尔湖。低平是荷兰地形最突出的特点,除南部和东部有一些丘陵外,绝大部分地势都很低,南部由莱茵河、马斯河、斯海尔德河的三角洲连接而成。“荷兰”在日耳曼语中叫尼德兰,意为“低地之国”,因其国土有一半以上低于或几乎水平于海平面而得名,部分地区甚至是由围海造地形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