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已运行、并对外开放2年以上的部门重点实验室,从事基础或应用基础研究,具有国际先进水平或特色,在国内本领域中处于领先地位,能承担和完成国家重大科研任务,有比较充足的国家纵向科研项目经费;
2、具备高水平的科研队伍,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
3、实验室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科研用房集中,仪器设备先进完善,统一管理,开放使用;
4、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能保证实验室建设配套经费及建成后实验室的运行经费。
二、申请实验室建设程序 :
1、科技部提出实验室建设指南;
2、主管部门组织申请单位填报《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审核上报;
3、科技部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立项实验室;
4、主管部门组织实验室依托单位填报《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审核上报;
5、科技部组织专家对实验室建设计划进行可行性论证,批准立项。
三、相关文件《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