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有以下职位:
校长、书记、副校长、副书记、办公室主任、教导主任、总务、会计、出纳、司机、门卫、教师。
校长: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办学机构管理部门任命的学校负责人;
书记:指从事公文、书记工作的人。也专指担任抄写工作的人员;
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办公室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包括办公室秩序、物资供应管理、办公室文件管理、会议组织等相关工作;
教导主任:根据国家课程设置和相关要求编制该校教学计划,分配课程,并招聘学校中层教育教学管理人员;
会计:核算和监督单位经济活动的经济管理工作;
教师:受过专业培训的人,并在教育学校中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