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书:是由发标单位编制或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向投标者提供对该工程的主要技术、质量、工期等要求的文件。标书是招标工作时采购当事人都要遵守的具有法律效应且可执行的投标行为标准文件。它的逻辑性要强,不能前后矛盾,模棱两可;用语要精炼、简短。标书也是投标商投标编制投标书的依据,投标商必须对标书的内容进行实质性的响应,否则被判定为无效标。标书同样也是评标最重要的依据,一般有至少一个正本,两个或多个副本。
国内招标书一般是以中文版本为准。而中国国内的企业进行国际招标,一般是以英文(或当地语言)版本投标。招标文件中一般注明,当中英文版本产生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标书的编制原则有:全面反映使用单位的需求,科学合理,公平竞争(不含歧视性条款),维护企业利益、政府利益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