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具有重要性,且性质或功能不同的项目,应当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对所属类别具有重要性的项目单独列报的原则不仅适用于财务报表,还适用于附注。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单独列报的项目,企业都应当予以单独列报。重要性是判断项目是否单独列报的重要标准。重要性应当根据企业所处环境,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大小两方面予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