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哺乳期间,男方不能提出离婚;女方则无此限制。其次,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如果存在法定事由的,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比如说遭受家暴;男方与第三人同居或重婚;男方有遗弃、虐待家庭成员等情形。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指因治疗伤情而发生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