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丢失可以进行补办,补办内容:从高中到大学的各种学籍材料入学通知、学籍卡、成绩单、毕业证高考名册、毕业学校、填报志愿、高考分数、录取通知等;大学里每门课程的学分、毕业鉴定、毕业论文等,工作后的报到证、招录手续、劳动合同等且这些材料都需加盖公章保证材料的真实性。
【法律依据】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第七条,立案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材料需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