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如果在结婚之前有债务尚未还清,则属于一方个人债务;能够证明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为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