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中的从权利是合同文本中提及的主权利(如付款、交货)之外的围绕着主权利的一些辅助性权利,如得到及时通知、资料妥善保管、事故及时处理等基于诚实信用履行合同原则下产生的一些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中第八十一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