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复婚手续的办理是: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5、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28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