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属于夫妻共有的,均等分割;为夫妻一方财产的,归一方所有;如果夫妻双方有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何分配的,按约定处理。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