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实质审查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二十八条,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