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票据保证人的条件是:
1、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都可以作票据保证人;
2、票据保证人应当限于该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人。
根据《票据法》第四条,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上签章的,按照票据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