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专用权指由法律授予商标权人在指定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排他性权利。关于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如果实际使用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不一致,商标专用权得不到有效保护。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条,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