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当候补的人,或是捐官所得,或是科举出身,或是才能卓越,准备提拔,一般没实权。
候补官员,在实授官职之前,都无相应权利。逢在职官员或因病告假,或回家省亲,或回家守孝时,候补在获得上级允许的情况下,可以暂时代替在职官员处理事务。一旦在职官员归来,就自然恢复职权,同时,候补便丧失权利,其任职期间所判案例或公文,均需在职官员审核,不同意时,可以推翻前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