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时期官员俸禄形式主要有米、田两种。唐时无论职事官或勋官、散官,均可按官品占有不同数量的永业田,职事官还可按品占有不等数量的职分田。另外,京官每年还有禄米,从正一品七百石到从九品递降到三十石,高级官员还有货币形式的俸禄。
唐代官员从政府那里所得的俸禄包括禄米、土地、俸料三大项。唐代官员根据品级发放俸禄,以九品区分职级,作为发给俸禄的标准。唐代官员有散官与职官之分。散官是一种表示身份地位的等级称号,没有实际职掌,相当于今天机关里的局级、处级纪检监察员之类。职官表示实际职守,有职有权。各级官员的品级依正、从、上、下分为九品三十级,而俸禄只依九品正从分为十八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