纹身在中国,可以上溯三千五百年,被用刑法上,称为“墨刑”。纹身的前身是刺青,纹身机未出现时,用针沾墨水在身上一针一针把图案刺上去,图案多以社会风气较重的兵将、龙虎为主,刺青只有黑色,时间长颜色会发蓝发青,所以又叫刺青。先秦时代以来黥刑就是在犯人脸上刺字作警示。古代典籍中,曾出现纹身、镂身、扎青、点青、雕青等故事,如岳母刺字。
古埃及利用刺青来画分社会地位。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的妇女流行在唇部文上红色,类似现代的文唇、文眉等永久性彩妆的美容方式。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纹身者大都女人,原因是为纪念在战争中失去的爱人,一般纹小鸟、蝴蝶、红玫瑰、或是爱人的名字。
刺青慢慢脱离由部份刑罚让人产生负面的印象,演变成个人装饰的一种,在许多文化中,刺青是一种传统,也是社会阶级与地位的象征。随着社会的发展纹身已经成为一个多学科的综合艺术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