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传武则天即位时,他的底下有两位小官。这两位官是好友。其中一人犯了法,武则天命另外一人缉拿他。于是他想了一个好主意。在一次吃饭时,他们俩聚在一起开怀痛饮。酒过三巡,他问犯法的那个人:“请问有人犯了法而不招供,有什么好法子让他招供呢?”犯法的人不以为然的说:“这还不好办!取一口锅,放进水,然后把那个人放进锅里像鳖一样烧,看他招不招供!”。“那如果把你放进锅里开始烧,可不可以让你招供呢?”那人一听,急忙趴在地上大呼:“饶命!饶命!”从此,“瓮中之鳖”这个成语便传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