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长属于低于县二级的行政建制长官,级别相当于现在的派出所所长。亭,和郡一样,最初不是管理人民,而是军事单位,它更像哨所,并不用于屯兵。
亭长又称公,是秦官名,属于低于县二级的行政建制长官,级别相当于现在的派出所所长。
秦、汉时在乡村每十里设一亭,唐代在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之都事、主事(从九品)下设亭长,掌门户启闭之禁令诸事,为中央官署中最低级事务员。
战国时始在邻接他国处设亭,置亭长,任防御之责。秦、汉时在乡村每十里设一亭。出土于云梦的秦简上有市南街亭等语。《续汉书百官志四》刘昭注引蔡质《汉仪》,谓洛阳二十四街,每街一亭,十二城门,每门一亭。《汉书-百官公卿表》则谓十里一亭(里,据近人研究,当指距离而言,非乡里组织之里)。亭有亭长,掌治安警卫,兼管停留旅客,治理民事,多以服兵役已满期之人充任。此外设于城内或城厢的称都亭,设于城门的称门亭,均置亭长,其职掌与乡间亭长同。东汉后渐废。汉高祖刘邦曾在秦时担任亭长。
唐代在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之都事、主事(从九品)下设亭长,掌门户启闭之禁令诸事,为中央官署中最低级事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