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固定时间,根据国家下拨资金及学校的资金情况来定的,一般在第二年的下学期。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施行国家助学金政策。
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百分之20,其中东部地区为百分之10、中部地区为百分之20、西部地区为百分之30。各地可结合实际,在确定资助面时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