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教育不改的,在职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予以辞退或者解除其劳动合同;待业人员,由劳动部门收回待业证;个体工商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1、逃避、拒绝兵役登记或者征兵体格检查的;
2、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
3、被批准入伍后逃避、拒绝应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