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二级运动员是在比赛中获得一定成绩就可申报。不同的体育项目,所需要的申请条件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三十条:国家实行运动员技术等级、裁判员技术等级和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制度。
如乒乓球。凡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二级运动员称号:
1、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的成年、青年比赛中获得团体前六名,获得各单项比赛前八名的运动员;
2、在市或相当于省辖市的比赛,以及在各省、市、自治区系统正式比赛中,获得团体赛前三名的运动员,获得各单项比赛前六名的运动员;
3、在各省、市、自治区举办的少年比赛中,获得单打前八的运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