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开办村卫生室首先应根据县(市、区)的区域卫生规划确定,并具备开办卫生室的房屋设备等基本条件;卫生室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乡村医生执业资格,并有经省卫生厅备案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省级乡村医生执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