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相关规定,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2、临空高度在24米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米,临空高度在24米及24米以上时,包括中高层住宅,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米。
原因:阳台、外廊等临空处栏杆高度应超过人体重心高度,才能避免人体靠近栏杆时因重心外移而坠落。基于人体重心高度考虑,故规定24米以下临空高度的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米,超过24米临空高度的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米,对于高层建筑,因高空俯视会有恐惧感,故加高至1、1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