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还规定:适龄儿童的入学年龄以新学年始业前达到的实足年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