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现象人类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是以培养生命体的下一代为主体内容的社会实践活动的外在表现形式。
教育现象有三个内涵:
1、教育现象是一种客观存在,它是古今中外已经存在或正存在于现实中的存在物,它是可感知到的、可认识的;
2、教育现象是教育实践的表现物,或正从事着的教育实践,它包括各种形式、各种类型、各种模式的教育事实;
3、构成教育现象的一个重要规定性是:以教与学为主体形式的客观存在。社会中的观察、模仿等学习形式,虽可获得零星的知识技能,但亦不属于教育现象的范畴。
教育现象包括教育社会现象和教育认识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