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是中国古建筑体系的最后一个高峰时期,明朝由于制砖手工业的发展,砖的生产大量增长,明代大部分城墙和一部分规模巨大的长城都用砖包砌,地方建筑也大量使用砖瓦。琉璃瓦的生产,无论数量或质量都超过过去任何朝代。官式建筑已经高度标准化、定型化。清朝于1723年颁布了《工部工程做法则例》,统一了官式建筑的模数和用料标准,简化了构造方法。民间建筑的类型与数量增多,质量也有所提高。各民族的建筑也有了发展,地方特色更加显著。皇家和私人的园林在传统基础上有了很大的发展,在明末出现了一部总结造园经验的著作《园冶》,并留下了许多优秀作品。北京明清故宫和沈阳故宫是明清宫殿建筑群的实例,与前代相比变化较大,明清建筑出檐较浅,斗拱比例缩小,“减柱法”除小型建筑外重要建筑中已不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