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如下:
1、大学生创业税收优惠,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2、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
3、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