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迁户口需要的手续包括:本人或者户主带上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相关的证明等资料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的,具体流程以当地户籍部门为准。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