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到期以后,应当立即解除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犯罪嫌疑或被告人、近亲属或辩护人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